疑难执行案件-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苏州市执行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1、案外人异议裁决和异议之诉是什么关系?答: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fa院经审查作出裁定后,执行不到怎么办,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且执行标的与原、裁定无关的,可以提起异议之诉。异议之诉是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决不服之后的救济途径。依照现行**规定,异议之诉分为案外人异议之诉和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哪些条件下,疑难执行案件,wei一住房可以被执行?关于人民fa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财产的规定中,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fa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fa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较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wei一住房执行的标准关于人民fa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金钱zhai权执行中,**执行案件代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苏州市执行,人民fa院不予支持: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fa院不予支持。疑难执行案件-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苏州市执行由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