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税收优惠政策
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天津武清京津科技谷税收优惠政策,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享受主体企业**人优惠内容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可为2年(含)。享受条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七条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税收优惠政策注册,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应**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2)在**规定的**软件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应**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3)汇算清缴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0%,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优惠内容符合条件的**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京津科技谷税收优惠政策,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1.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行为。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税收优惠政策由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提供。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在其它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招商服务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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