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名的**律师在线咨询-承讼(在线咨询)
索赔的证据,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天津**罪律师在线咨询,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性;**证明效力;及时性。2.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包括:(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3)各种会谈纪要;(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7)气象报告;(8)工地交接班记录;(9)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10)市场行情记录;(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12)****、法令、政策文件等。包括哪些内容?按**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施工**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根据上述原则可以看出,索赔金额是用于赔偿施工单位因索赔事件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支出的额外成本的失掉的可得利润),而不考虑利润。所以索赔金额计算的基础是成本,用索赔事件影响所发生的成本减去事件影响时所应有的成本,其差值即为赔偿金额。天津有名的**律师在线咨询-承讼(在线咨询)由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提供。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是从事“财产**,****”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赵律师。)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姓名: 赵律师 女士
手机: 18526067356
业务 QQ: 457344206
公司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电话: 185-26067356
传真: 185-2606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