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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费用的组成、计算原则及方法索赔费用的组成、计算原则及方法通常施工索赔主要分为两部分:费用索赔及工期索赔(Ⅰ)费用索赔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点是索赔对建设单位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因此,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1.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的窝工费。(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5)工地管理费。工地管理费指放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索赔。判定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总之,天津**罪律师收费,项目施工中潜在的索赔机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如何提出索赔要求并保证终索赔的成功将会因事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索赔管理人员有较强的索赔意识,善于研究合同文件、实际工程事件、索赔机会,善于学习和总结索赔的工作经验,就能够恰当维护自方利益,获取索赔。不能履行,天津**罪律师收费标准,又叫给付不能,天津**罪律师,是指**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天津**罪律师,或者**禁止**的履行。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不能履行还有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承讼-天津**罪律师由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提供。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有实力,信誉好,在天津天津市的**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将促进承讼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